公司註冊與管理
什麽是有限責任公司(LLC)?
有限責任公司在美國是一種相對較新的公司性質類型,它結合了股份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和合夥企業的個人徵稅制。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者(或者叫成員)可以是個人或任何性質類型的公司實體,他們可以來自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且數量不受限制。
注册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身在美國的非常住外籍人士無需爲其在美國之外發生的商業行爲繳納任何美國聯邦稅費。
美國客戶也會因爲稅收優惠而選擇注册有限責任公司,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在面對債權人時,LLC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護其所有者的利益。在股份公司,有一些必須遵守的形式和程序,如股東和董事會議、會議記錄、管理人員和董事會選舉等,而債權人可以通過這些"戳穿公司這層面紗",從而使個人承擔債務責任。而在有限責任公司,這些形式和程序全部可以取消,這樣對于債權人來說,想要追討個人責任就困難得多了。
此外,LLC成員的債權人也不能像在股份公司那樣控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産或者該成員的選舉權。
LLC是一種混合性質的商業實體,它結合了股份公司和合夥企業的優勢。像股份公司一樣,LLC具備獨立幷區別于其所有者的法律實體,而其所有者和經理人則無需爲公司的債務承擔個人責任。像合夥企業一樣,LLC在稅收上可以享受非徵稅實體的待遇。把這一特徵應用到非美國境內交易收入上,那麽就意味著對于非美國常住居民的外籍人士,注册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免繳所有的美國稅費。
有限責任公司的運營和管理是由其所有者之間所簽訂的書面協議所規定的,而這份協議無需向公衆公開,也無需對特拉華州公司事務部公開。因此,有限責任公司允許保護所有者的個人身份信息不公開,也創造了一種根據客戶需要而量身訂做的管理結構幷規定了各所有者之間的經濟關係。所有者可以選擇用任一語言擬定協議,且無需翻譯成英文。
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成文法允許各方在書面協議中自定義其商業關係,即所謂的"契約自由"(freedom of contract)。特拉華州的法律只在那些各方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事項上作出規定。該州有限責任公司法律的指導政策就是,讓"契約自由"原則發揮最大的效力,幷最有效的執行LLC協議。特拉華州法案中所提供的這種協議上的自由是任何其它LLC成文法都無法比擬的。
在申請雇主身份識別號(EIN)時選擇適當的選項,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在聯邦所得稅繳納方面將被視爲合夥企業進行處理,因此也就不受制于美國聯邦所得稅。在這個意義上,對于非美國境內常住居民的外籍人士來說,特拉華州比那些沿海區域更具吸引力。結合美國在財政基礎設施上不斷加强力度,您會發現選擇特拉華州將具有相當的優勢。
儘管特拉華州法律允許其有限責任公司由公司所有者進行管理,却幷不要求所有者必須是經理。更重要的是,法律還規定,任何所有者或經理人不應僅僅因爲是所有者或作爲經理人而需對公司債務承擔個人責任。這一對個人責任的限定條款即使與特拉華州股份公司的股東所中意的個人責任限定相比也是具有一定優勢的。
若在SS-4表上選擇適當的選項,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在聯邦所得稅方面將被視爲合夥企業進行處理,因此也將不受美國聯邦所得稅約束。這就意味著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能够享受像S型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一樣的稅收優惠,包括可以通過書面協議進行收入分配和(或者)確定分配額(該分配額與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者的經濟利益不同),以及爲其所有者對非個人債務應承擔的責任提供了基礎。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對分配所得在稅收方面也更爲靈活,因此可以作爲一種很有價值的形式用于資産規劃和財富轉移。
要素 :
• 若在SS-4表格上選擇合夥企業稅收項,則無需向IRS(美國國稅局)繳納公司稅
• 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者的債權人不能控制該公司的資産以及該所有者的選舉權
• 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享有其他州所無法比擬的契約自由
• 股份公司所必需的形式如會議記錄、公司細則、會議、管理者和董事都可以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協議中予以取消
• 和股份公司一樣,公司所有者和經理所承擔的個人責任僅限于其在公司中所投資的數額
一般用于:
• 保存財産(房産、船隻、飛機等)
• 個人獨資企業
• 家族企業和小的合夥企業
• 合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