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與專利
常見問題
商标常见问题
問:誰可以申請注册美國的商標?
答:不論是自然人或是法人,都可以在美國申請注册商標。不過,美國專利商標局要求申請
人在注册美國商標時說明自己的國籍。同時,美國專利商標局還要求申請人在美國有專門的
代理機構代爲辦理。
問:申請注册美國商標我必須滿足甚麽條件?
答:- 商標在美國國內或對美貿易中使用;
- 商標在美國國內或對美貿易中使用過程中,信譽良好;
6 個月內在其他國家注册的申請書;
外國注册的注册證書原件。
在美國申請注册商標,一個最基本的條件是您已經在美國使用您的商標。換句話說,一個商
標存在的基本條件是您正在使用的商標。您也可以以準備使用名義申請注册美國商標。但是,
與正在使用商標不同的是,即使您準備使用商標得到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批准,您仍然不能在
您的注册商標後面加上已注册的標記。而且,您必須在6 個月內申請延長準備使用商標,或
者必須真正使用該商標。否則的話,您將失去對該商標的擁有權。也就是說,只有您在美國
使用您的商標時,您才可能在您的商標上注上已注册的標記。不過,如果您已經在中國擁有
注册商標,或者在前6 個月內已經在中國申請了注册商標,您也能够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
注册美國商標,表明您打算在美國使用您的商標。但是,您申請注册的美國商標必須與您在
中國注册的商標一模一樣。
問:那麽,我如何才能滿足正在使用申請條件呢?
答:申請注册美國商標,您一定要證明要注册的商標已經在美國正在使用即您正在用您的商
標在美國推銷您的産品或服務。
問:怎樣才能滿足這個苛刻的條件呢?
答:一個比較方便而且有效的方法,就是注册幷運行一個以您的商標文字(英文).com”爲
網址的網站。這樣,您就有充份的證據證明您要注册的商標已在美國使用。注册幷運行一個
和您商標(英文)相同的網站,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好處。首先,如果您發現您的商標(英文)
已被他人搶先注册爲網站地址,那您就應該及時重新設計您的商標。這是因爲在這種情况下,
即使您成功地注册了您的商標,該網站的擁有人仍然可以控告您侵犯他的商標權,因爲他在
您前面使用該商標。此外,注册幷運行與注册商標一致的網站,無形中增强了您的注册商標
的總體形象。在電子化的商務時代裏,如果一個企業(或一個商標)沒有自己的網站,那會
很容易引起他人的猜想。
問:注册美國商標的程序是甚麽?
答:(1) 首先,申請人選擇自己的商標設計;
(2) 查詢目前已經注册的和目前尚未注册但正在使用的商標;
(3) 如果發現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則必須重新設計商標;
(4) 創造商標正在使用條件;
(5) 準備申請商標注册的材料(包括商標繪製和商標樣品采樣);
(6) 申請注册商標;
(7) 美國專利商標局對商標進行審理,審定,公布您的商標直到最後批准。
但是,如果美國專利商標局或其它公司對您的商標有异議的話,那申請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
標局解釋所申請的商標與現有的商標有甚麽不同。如果不成功的話,那只好設計新的商標,
重新開始新商標的申請。
問:申請注册美國商標我必須準備哪些材料?
答:您必須準備以下的材料:
(1)商標的樣稿
(2)填寫注册商標申請表
(3)證明該商標已在美國國內使用的材料
問:我成功注册美國商標後,是否能100%保證我所注册的商標的合法地位?
答:批准注册商標的是美國專利商標局。但是,判斷一個注册商標是否侵犯其它商標權的是
美國各種各樣的法庭。由于商標侵權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所以即使是在不同的法庭上,法
官的判决都可能是不同的。因此說,即使您成功地在美國注册了商標,也不能100%保證您
商標的合法性。
問:在美國,判斷商標侵權的最基本的標準是甚麽?
答:一個商標的擁有權,是由商標的注册時間先後决定的。也就是說,誰先使用一個商標,
誰就擁有該商標。因此,判斷一個商標是否侵犯另一個商標的權利,就看誰先使用這個商標。
但是,幷不是任何兩個相同的商標都不允許同時存在。這時,判斷商標是否侵權的另一個標
准是,新商標的出現是否會讓第一個商標的客戶錯誤地把第二個相同的商標當成第一個商
標。如果兩個商標是在完全不同的行業或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顧客群,幷且有著不同的
銷售渠道,那兩個相同的商標是可以同時存在的。但是,這一判斷標準對那些著名的商標幷
不適用。比如說,如果您使用麥當勞的商標甚至是相似的圖案去賣汽車,這看起來似乎與麥
當勞賣的快餐風馬牛毫不相干,法庭仍然會判您侵權。事實上,即使是法庭最終的判决對您
有利,您也很難有精力和財力與一家大公司在法庭上周旋,等到法官判决的那一天。所以說,
在選擇商標時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要避免與任何著名的商標相似。否則的話,會給您帶來
無窮的麻煩。
問:如何决定注册商標的所有權?
答:通常,商標的所有權屬于首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的實體,即首先將該商標標記于
産品或用于商品交易、服務的實體擁有該商標的所有權。首次使用後,一旦决定繼續使用該
商標,首次使用的實體可以設法阻止其他實體,在相同産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以及與該
商標相似的標識。向美國商標專利局,以將要使用(ITU)的方式申請注册商標後,可確保
申請者對首次使用商標的所有權。如果申請者在限期(根據申請ITU 的理由、申請者是否
要求延期、是否付延期費等6 個月到3 年不等)之內確實使用了該商標,那麽該商標的首次
使用日期等同于提交申請的日期。幷且,將會獲得商標的正式注册。
問:聯邦商標注册的內容是什麽?
答: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册商標不但可以避免剽竊現象的出現,而且可以以此公告全美該商
標已經申請注册。注册程序包括遞交簡單的申請書,付申請費,幷配解决合專利商標局提出
的關于申請書的問題。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注册商標的基本條件是,該商標已在商業活動
中使用。即該商標必須已在州、聯邦、海外航綫或與該航綫相關的商業活動中用于産品或服
務。例如,用于catalog business,餐館,汽車旅館。若以“準備使用”的方式申請注册商標
(申請者雖然準備在近期使用該商標,但還未使用),當正式使用該商標時,則必須付費幷
提交相關申請文件,如上所述,以證明該商標正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一旦美國專利商標局接
受了注册商標申請,將明確以下問題:
- 在進行審查之前,申請是否需要修改;
- 該商標是否與正在同類産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商標相衝突;
- 該商標是否出現在禁用或相關標志目錄中;
- 該商標是否過于籠統,僅僅對産品或服務進行描述,而未突出其特點;
- 該商標是否爲叙述性的,由常見的詞語或圖案組成或只是對産品或服務基本特點的一個或
幾個部分進行文字描述。
當美國專利商標局就以上問題全部予以否定回答時,該商標將作爲 待審注册商標發布在Official Gazette(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告)上。已注册商標的擁有者可以 通過提交相關文件提出异議,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安排審訊予以調解。即使已注册商標的擁有 者,當時幷未提出异議,如果他們認爲已注册的商標構成侵權,仍可以提出起訴。若無异議, 且該商標被判定具有獨特性(本身具有,或者因爲申請者已證明該商標具有第二含義),幷 確已在商務活動中使用,則專利商標局將在商標目錄Principal Register 上公布該商標。將商 標公布于商標目錄Principal Register 上,可能最大的獲益將在于,其後任何使用與該商標相 同或相似的實體將被判“意欲侵權”,而進行巨額賠付。當然,即使未進行事先注册,根據 Lanham Act,商標也有可能獲得來自聯邦法庭的基本保護。如果,商標被認爲是基本的或叙 述性的(非獨特性的),那麽將在商標目錄Supplemental Register 上進行公布。獲益雖然不 及公布于Principal Register,但是仍提供所有者公告。幷且,如果持續在Supplemental Register 公布5 年,而未取消申請,且該商標5 年中一直在使用,那麽隨後將依其第二含義(將推測 確定其第二含義),在Principal Register 公布該標志。
問:如何判斷欲注册的商標是否正在被其他機構使用?
答:通過商標檢索可以發現欲注册商標與已注册商標間可能存在的衝突。在申請注册之前,
通過商標檢索,一般可以降低非惡意商標侵權的可能性。通常,由專業商標檢索事務所負責
商標的檢索。首先,在聯邦及州範圍內檢索相同或相近的商標;然後,在報刊、雜志以及電
話簿核對,以判斷該商標是否正在使用。在全國各地的任何一個專利授權機關或商標文庫中,
也可以在沒有專業機構參與的情况下,進行商標檢索。判斷欲注册商標與其他已在聯邦注册
或正在申請中(正在接受專利商標局審查的注册申請)的商標間是否存在衝突。通常,需付
費的非官方商標檢索數據庫比專利商標局的包含更多商標信息。
問:商標所有者需要向公衆證明其對商標的所有權嗎?
答:許多人希望在他們的商標上加上“TM”標志(或“SM”用于服務標識),以表明他們
是該商標的持有者。這種表示所有權的方法幷無法律依據,但是,使用商標這一行爲本身,
已經明確指出了該商標的所有權。在環中的“R”則是一個完全不同的表示所有權的符號。
只有當商標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册成功後,才可使用這一標志。商標所有者日後如果欲起訴
他人侵權,那麽,沒有在商標上注明商標所有權這一行爲將會成爲對商標所有者的不利因素。
問:什麽是商標和服務標記?
答:商標是指特殊的單詞、短語、logo、標志或其他用來標明産品或服務以及區別産品或服
務提供者的標識。商標的特殊性是指,該標識作爲在商業活動中標明産品的標志是獨一無二
的。商標不僅僅是標記或logo,還可以是其他易于宣傳及在商業活動中區別其他産品的形式
出現,如造型、字母、數字、聲音、氣味以及色彩,這些産品或服務的特殊組成部分。當電
影、電視和廣播的標題、名稱或其他特殊標識用于宣傳産品時,同樣作爲商標使用。
专利常见问题
美國專利制度(申請和審批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1)美國實行的是先發明制,中國專利體系是采用先申請制;
(2)美國專利法存在“寬限期”(grace period)允許申請人在首次公開該發明內容的1年之內保留專利申請權,也就是說發明人自己的公開在1年之內不會影響其專利申請。中國專利法沒有“寬限期”之說,以任何方式的申請日前的公開都會導致新穎性的喪失;
(3)美國專利法有臨時專利申請(provisional application),但在臨時專利申請1年之類必須提出正式申請(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否則臨時申請將會被視爲無效,而在中國則沒有臨時申請制度;美國專利申請有延續申請、延續審查,中國專利申請則沒有;
(4)美國專利審查過程要求申請人對提供已知的現有技術給美國專利局(disclosure statement),如有隱瞞將會使專利權無效,中國專利局沒有此强制要求;
(5)美國專利提交申請同時必須要求檢索及審查,中國專利無檢索,提實審期限爲優先權日起3年內;
(6) 中國專利有實用新型專利,而美國專利則沒有;
(7) 中美專利權利要求超項費計算標準不同,中國專利是權利要求總數超過10項後收取超項費,美國專利的權利要求超項收費標準爲:權利要求總數超20項(多重附屬權利要求需要拆分)、 獨立權利要求超3項、 出現多重附屬權利要求。
美國專利制度(授權後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1) 專利申請授權後保護程序不同。對于中國專利申請授權後,不論是專利權人發現自己專利存在缺陷,還是他人因該專利阻礙其技術市場化而發起對專利權的挑戰,在中國可以請求無效程序。而在美國却有三種程序可以選擇:a.專利權人發現專利申請過程中因疏忽導致授權專利難以執行,此時可啓動再頒程序(re-issue);b.挑戰方欲以匿名方式提出專利無效,此時可啓動單方再審程序;c.類似于中國無效程序,由挑戰方和專利權人共同參與的雙方再審程序;
(2) 專利的保護期限不完全相同。中國發明專利的法定保護期是固定的,即申請日起20年。而美國最早期的專利期限是自專利授權日起17年,從1995年6月8日起才改爲自申請日起20年,且1995年6月8日前提出1995年6月8日後授權的美國專利的保護期是自授權日起17年,或申請日起20年中晚到期的那個爲准,而且申請人認爲專利局在審查過程中出現了延誤的而導致保護期限縮短,經認定後可以調整專利保護期;
(3) 繳納年費期限不同,中國發明專利是授權後每年(按申請日算)繳納年費,美國發明專利是授權後每3.5年(按授權日算)繳納年費。
申請美國發明專利的審批時間要多久?
美國發明專利審批時間2年左右
申請美國發明專利要辦什麽手續、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手續:
a. 在規定期限提出美國發明專利申請請求(要求優先權的,需在在先申請12個月內);通過PCT進入的,需在優先權日(沒有優先權日的,按申請日算)30個月內提出專利申請請求;
b. 在提出美國發明專利申請請求同時繳納申請費、檢索費、審查費、附加費(如有)
提交的文件:
1.申請文件(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英文翻譯
2.發明人聲明
3.轉讓合同(如有)
美國發明專利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美國發明專利審批程序與中國相似,提交申請後,經審查,如果符合形式要求,則爲對專利申請進行公布,公布後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實審過程中審查員一般會發出2次審查意見,審查意見答覆期限爲發出審查意見之日起3個月內(可最多延長3個月),通過實質審查後,專利局會發出專利申請批予通知書,繳納領證費用後,專利即可授權發證。
美國是否有實用新型,美國有哪些類型的申請,相互之間有什麽不同?
美國沒有實用新型,在美國專利類型包括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植物專利。
發明專利:有功能的發明才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可申請的發明包括:程序(Process)、機械(Machine)、産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組成(Composition of Matter)。其中,程序可爲方法(Method)或上述發明的新使用方法(New Use)。保護期自申請日起20 年。
外觀設計專利:必須爲外觀上的設計才可以申請新式樣專利外觀專利保護的範圍主要限定在專利中所繪示出的物品外觀部分。由于對手很容易經由改變設計而回避新式樣專利,因此,相較于發明專利,外觀專利的保護範圍顯得較狹窄。保護期自授權日起14年。
植物專利:通過植物專利保護無性繁殖的新品種,但不包括塊根、塊莖植物。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
美國專利申請何時公開?
美國專利通過初步審查,符合形式要求後就會被公開,一般爲申請日起18個月內公開。
在美國是不是提交了專利申請就有享有保護權了?
在美國,幷不是提交申請就享有保護權,提交專利申請後公布享有臨時保護權,只有當專利通過審查授權後才享有保護權。
申請美國發明專利的時間要多久?
申請美國發明專利時間:2.5-3.5年不等
美國專利可否申請加快審查?
美國專利可以申請加快審查,但需要額外支付費用。
美國發明專利保護期多長?
美國發明專利保護期:自申請日起20 年。
申請美國外觀設計專利的時間要多久?
申請美國外國專利時間: 1年左右
申請美國外觀設計專利要辦什麽手續、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手續:
a. 在規定期限提出美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請求(要求優先權的,需在在先申請6個月內);
b. 在提出美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請求同時繳納申請費、檢索費、審查費、附加費(如有)
提交的文件:
a.申請文件(外觀圖、英文權利要求書)
b.外觀設計者聲明
c.轉讓合同(如有)
美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多長?
美國外觀專利保護期:自授權日起14年。
什麽是美國臨時專利申請?
美國臨時專利申請(provisional patent application, PPA)規定是美國專利商標局于1995年6月9日在美國國內率先提出實施的。美國專利法第111條(b)款指出了與臨時專利申請相關的一些條件,即建立申請日需要提供說明書和附圖;維持申請日需要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提交申請費和發明人姓名。第 119條(e)款指出臨時專利申請(下文簡稱"臨時專利")爲申請人確立了一個優先權,其保護期限是1年,在此期限和保護範圍內,只有該"臨時專利"的持有人可以提出有關專利申請。但是,專利申請案以臨時申請的方式提出後,必須在1年內正式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轉換請求書,將"臨時專利"轉爲正式申請,否則此"臨時專利"在1年後自動失效。正式申請的內容應包含臨時專利申請的內容和經改寫後的內容。
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的好處?
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的好處如下:
(1)申請方式更簡易、快速,費用低
臨時專利申請可以先提出一個簡化的申請,這樣使申請人以較低的初始投資,贏得1年時間去評估發明的商業潜力。臨時專利申請不需撰寫完整的詳細說明書,不必辦理完整的申請文件,遞交申請時也只需滿足最低的形式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不對臨時專利申請的價值進行評估,審批也比較簡單,而且其申請費用也比正式專利申請少得多。臨時專利申請官費只需要支付150美元。
(2)專利期限更長
美國專利法規定,臨時專利申請的優先權不計入專利權期限,也就是說 1年的未决時間不包括在20年的專利保護期限內,該期限從正式專利申請遞交之日起算。因此,臨時申請給申請人提供了12個月的專利保護寬限期,其專利保護期限實際是 21年。
申請美國臨時專利需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美國臨時專利只需提供說明書和附圖,說明申請是臨時申請的首頁,而不需提供正式的權利要求和聲明等。
已經提出美國正式專利申請,是否還可以改爲臨時申請?
正式申請可以轉爲臨時申請,但前提條件是已申請的正式申請尚未被廢弃、尚未繳納領證費前,且須在正式申請申請日起12個月內提出轉換申請。
如果臨時申請的部分發明人與正式申請的部分發明人不同,正式申請是否仍然可以要求臨時申請的優先權?
美國正式專利申請要求臨時申請的優先權時,如果多位發明人有變動,只要有一位發明人是相同的,就可以要求臨時申請的優先權。
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是否可以不以英文提交?
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可以不以英文提交,在12個月內提交的正式申請要求臨時申請的優先權時,必須提交臨時申請的英文翻譯。
美國專利申請提交的IDS(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現有技術公開聲明)是指什麽?
IDS全稱爲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是指發明人、專利權人在美國申請過程中有義務誠實地以IDS形式告知美國專利局審查員,在專利申請前及申請期間,其所知道的與申請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已經列入專利說明書中的現有技術,以協助美國專利局審查員進行審查。
美國專利申請不提交IDS有什麽後果?
如果發明人、專利權人知道某些現有技術會影響專利的新穎性,從而隱瞞幷未誠實地向美國專利局提交此現有技術,美國專利局在申請程序中幷不會對此做出任何處分。但是當專利權人在美國法院中利用其專利權控告他人時,如果美國法院或者被訴方發現專利申請程序中提交IDS有問題時,此時就會影響專利的專利性。
IDS應于什麽時間提交?
(1) 發明人、專利權人在得知與專利有關的現有技術,需于知道後的3個月內提出IDS;
(2) 同一發明在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申請專利時,當別國專利局發出審查意見,指出相關的現有技術時,需在上述審查意見官方發文日後的3個月內提出IDS;
(3) 提出IDS的責任一直持續到專利申請被廢弃或是專利領證時爲止。
第三方可否就某一美國專利申請提交IDS?
如第三方希望阻止某個專利申請授權,且發現了可以破壞該專利申請新穎性的現有技術,可以將此現有技術以IDS形式提交給USPTO供審查員參考。
美國專利申請被駁回了怎麽辦?
美國專利通過答覆第一次審查意見後,如果審查員仍然不同意申請人意見,會發出Final Office Action(最終審查意見),駁回申請人的答辯,但是駁回幷不代表案件終止,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
(1) 按照審查員的意見修改專利範圍;
(2) 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3) RCE(申請延續審查)以取得繼續答辯的機會。
美國專利收到最終審查意見後是否可以答辯?
申請人在收到美國專利申請的最終審查意見後,可以再進行一次答辯試圖說服審查員,但此次答辯不得隨意修改專利範圍,如果審查員在未發出Advisory Action(建議性意見)之前收到了申請人的答辯,審查員可能會就答辯內容進行研究,如果此答辯的修改超範圍,那麽審查員將不做考慮,發出Advisory Action。申請人仍然希望修改專利範圍幷提出答辯,因在發出最終駁回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最遲不超過6個月提出RCE(申請延續審查)程序。
什麽是美國專利申請中的延續申請?
美國專利申請中的延續申請(Continuing Application)CA具有與原始申請完全相同的公開內容。通常提出CA的目的是爲了申請不同于原始申請的權利要求保護範圍。延續申請享有原始申請的申請日。
什麽是美國專利申請中的部分延續申請?
美國專利申請中的部分延續申請(Continuing-in-part Application)CIP重複原始申請的絕大部分內容,但加入了新的內容。部分繼續申請可以用來加入在原始申請的申請日之後做出的改進,或克服在先申請公開不充分的問題。通常提出CIP的目的是爲了加入原始申請中沒有揭露的特徵以及申請不同于原始申請的權利要求保護範圍。CIP可以有兩個有效申請日,一個是原始公開內容的申請日(即原始申請的申請日),另一個是新增加內容的申請日,原始公開的內容和新增加部分的申請日分別計算,但專利權期限從原始公開內容的申請日起算20年。
什麽是美國專利申請中的分案申請?
美國專利申請中的分案申請(Divisional Application)DA通常是在母案申請時,審查員認爲申請實質上包含兩個以上發明權利要求時,經申請人同意選擇其中一項發明的權利要求進行審查。其它部分權利要求在母案未放弃或領證之前,可要求分案申請而另外處理,該分案申請的申請日與母案相同。提出DA的目的通常是爲了保護沒有被保留在母案的權利要求中的發明。
美國專利申請請求不公開有哪些規定?
美國專利申請可以請求不公開,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該美國專利必須沒有在實施18個月公開制度的國家有在先申請;
該美國專利在提出不公開請求後,也不得向實施18個月公開制度的國家提出申請。
因此,若該美國專利已有在其他國家申請了在先申請,則該美國專利不能請求不公開;如果該美國專利在申請不公開後,才向其他國家申請,則需從該發明專利向其他國家提交申請的申請日起45天,通知USPTO,如果未在45天內通知的,則該美國專利申請將于45天后作廢。
美國專利申請中小實體是如何界定的?
美國專利申請中的小實體指:個人、少于500人的企業以及非營利性單位。
美國專利申請中可否以小實體名義先進行申請,待專利申請授權後再轉讓給大實體?
以小實體申請美國專利,其官費可以减免50%,待申請授權後是可以轉讓給大實體,但需補交專利申請减免的費用,不能鑽小實體申請可以减免費用的漏洞,如果轉讓後不補交費用,被USPTO發現或者第三方告知USPTO, 則可能導致專利權無效。另以小實體名義申請,待授權後許可給大實體,同樣需要補繳减免的費用。
美國專利申請中,如一公司A的員工B的職務發明,是否可以以另一公司C的名義申請?
由于美國幷沒有法條規定職務上發明的歸屬,因此只要在A公司的同意下,此發明的申請權可以做出轉讓,由員工B轉讓給公司A,再由公司A轉讓給公司C。
延續申請與延續審查有什麽不同?
延續申請是一個新的申請,而延續審查則是原始申請的繼續,還是原始申請的一部分;
延續申請只要其中一個發明人與原始申請相同,而延續審查一般發明人不會變更;
延續申請只要在原始申請pending的情况下就可以提出,而延續審查一般是審查員的審查結束,發出Final OA或者原始申請可以授權,但還未繳納領證費前。
PCT申請進入美國有哪些途徑?
PCT申請進入美國有2種方式,1種是傳統PCT途徑,一種是CA途徑。
傳統PCT途徑和CA途徑進入美國有什麽不同?
1.傳統PCT途徑需提交PCT申請的原始翻譯,若進入時修改,則修改部分需以修訂模式標示出來;CA途徑進入美國一般都不是以PCT申請原始文本進入,而會根據美國專利法規定做出相應修改以符合專利法要求,修改無需用修訂模式標示;
2.CA途徑進入美國需提交PCT申請的優先權副本,傳統PCT途徑無需提交。
美國專利公開後有什麽好處?
美國專利公開後,申請人享有臨時保護的權利,也就說等專利授權後,如果發現有第三方有侵權行爲,其賠償金可以追溯到專利公開時。
如果沒有在3個月內答覆專利審查意見,且3個月的延長期也過了,怎麽辦?
如果沒有在3個月內答覆專利審查意見,且3個月的延長期也過了,專利申請被視爲放弃了,如果要恢復權利,需要提出恢復請求說明未按期答覆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無意的,幷且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調整專利權期限?
在以下3中情况下,可以申請調整專利權期限:
1.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審理專利申請過程中拖延造成的延遲。例如,審查員未在專利申請提交14個月之內做出某些行動(如提供審查意見);
2.由于美國專利局造成的延遲,導致專利申請從實際申請日到授權日的時間超出3年,超出的期限將補償給專利權人;
3.由于抵觸審查程序、保密命令和上訴導致的延遲,專利權期限最長可延長5年。
專利權期限調整請求何時提出?
專利權期限調整請求須在繳納領證費同時或繳納領證費之前提出。
哪些專利可以延長專利期限?
1.藥物;
2.醫療器械,食品添加劑或著色劑。
由于主管部分的監管程序導致專利期限縮短,如上市許可等,申請人可以要求延長專利期限,專利期限最多可以延長5年。
如果美國發明專利在規定期限內未按時繳納維持費,怎麽辦?
美國發明專利需在授權後3.5年、7.5年、11.5年繳納維持費,如果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繳納維持費,還可以在6個月的寬限期內繳納維持費及滯納金,如果6個月的寬限期也過了,那麽專利權將會終止。
美國專利中重新領證是指什麽?
重新領證指自專利第1次公告之日起2年內在不超出原申請範圍內擴大權利要求的範圍;或公告後在專利的有效期間,更正錯誤而重新公告。
美國專利中專利複審是指什麽?
如果發現專利無效的文獻或在先專利,任何第三方可以在任何時間向美國專利商標局請求專利複審。
在美國專利中,與專利訴訟相比較,專利複審制度有哪些優點?
(1) 專利複審程序的費用遠遠低于專利訴訟成本,一項專利訴訟往往需要耗資數百萬美元。
(2) 在聯邦法院,一件已授予的專利一般將自動推定爲有效專利。但在專利複審程序中,却不存在上述推定,因此,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更容易認定專利無效。
(3) 可在訴訟期間提起複審請求。法官通常會中止專利訴訟以等待複審結果。上述訴訟中止對被告有利,因爲這使得被告有充裕的時間進行案件準備,幷查尋其它在先技術用于專利無效抗辯。
(4) 若某件專利在專利複審過程中幷未完全被認定爲無效,則美國專利商標局通常會縮小專利權利要求範圍。因此,在複審之前被認定侵犯了某件專利的設備或程序,在複審之後很可能被判定爲未侵權。
美國專利中的抵觸審查程序是指什麽?
抵觸審查(interference)是指當2個或以上由不同發明人申請的案件中,其要求保護的發明內容相同,由于一項發明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美國專利商標局就會啓動抵觸審查程序確定誰先發明,每個申請人都必須舉證說明其發明的時間。
什麽是美國專利中的禁止反悔原則?
禁止反悔原則(prosecution history estoppel)是專利侵權訴訟中的一種法律規則,是指專利權人如果在專利審批(包括專利申請的審查過程或者專利授權後的無效、异議、再審程序)過程中,爲了滿足法定授權要求而對權利要求的範圍進行了限縮(如限制性的修改或解釋),則在主張專利權時,不得將通過該限縮而放弃的內容納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什麽是美國專利中的等同原則?
等同原則(Doctrine of Equivalents)指即使某一方侵權産品或方法幷沒有正好落入某專利的權利要求的字面範圍內,但却等同于權利要求所保護的發明時,等同原則允許法庭判决該方侵犯他人專利。
美國發明法案中提出的"微實體"是指什麽?
美國根據舊專利法,專利權人企業人員規模如果少于500人,可以以"小實體"資格减免一半的專利費用。美國發明法案中引入了"微實體"資格,即如果一個申請人符合"微實體"資格,那麽大部分的專利費用可以减免75%。
作爲一個微實體,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有作爲一個小實體的資格;
(2)不得之前以發明人身份提交超過4個美國非臨時專利申請;
(3)在遞交專利申請前一年的總收入不得超過3倍的中等家庭收入;
(4)不得將專利申請轉讓給在遞交專利申請前一年的總收入超過3倍中等家庭收入的實體。
美國發明法案中關于寬限期有什麽變化?
現行美國專利法的寬限期是12個月,可以享受寬限的行爲不限于與發明人自己有關的行爲。改革提案沒有修改12個月的期限,但將不構成現有技術的公開行爲修改爲限于發明人或共同發明人自己進行的公開行爲,或者直接、間接源自發明人的公開行爲。
美國發明法案中對于優先審查是如何規定的?
《美國發明法案》第11條授權美國專利商標局某些條件下給予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申請人提交優先審查申請,幷繳納4800美元(小實體2400美元)申請費。被優先審查的申請不能包含超過4個獨立的權利要求,總共不能超過30個權利要求。優先審查請求被批准的申請從被批准之日起12個月內將得到最終處置。
美國專利法改革中對于授權後程序有什麽變化?
美國專利法改革中,授權後程序包括授權後複審(post-grant review)、雙方複審(interpartes review)、補充審查(supplemental examination)。用授權後複審和雙方複審爲第三方挑戰已授予的專利提供了更方便的機制。同時,爲專利擁有人提供了補充審查機制以加强其專利的有效性。第三方挑戰者不可以匿名,一旦開始授權後複審或雙方複審,其它相關的美國專利商標局程序、民事訴訟、ITC的訴訟都必須暫停,以提高效率,節約費用。
美國專利權人發現侵權行爲後,首先會如何處理?
美國專利權人發現侵權行爲後,一般首先會發出警告函。警告函中專利權人會指出其擁有的美國專利, 涉及侵權的是那些産品, 當然看權利權人的真正用意。 如果侵權方是競爭對手, 專利權人很可能是要求侵權方停止生産, 如專利權人本身幷沒生産類似産品, 那他的目的是要求侵權方簽約支付權利金, 專利權人也會要求侵權方提供過去侵權貨品銷售數量。
收到美國專利權人發來的警告函後應該如何處理?
收到美國專利權人關于專利侵權的警告函後,首先可以評估風險性,針對涉及産品及美國專利做侵權分析, 確定是否侵權及可能侵權與否, 如果有侵權可能, 估計牽涉金額款項多少, 侵權與否必須通過專利律師協助以專業知識來判斷, 如果寄警告函者本身幷沒産品, 只是擁有專利, 如侵權存在, 其可能要求只是産品利潤, 如果對方自身有相關産品, 便需檢查其産品, 說明書或包裝上是否標示該專利, 如沒有, 即使侵權存在, 賠償對方只能只能從侵權者第一次收到對方警告信後産品出貨數量來計算賠償金額。
如果我的産品侵犯了美國專利,該怎麽辦?
(1) 首先應該針對美國專利進行侵權分析,評估風險性,專利如果評估下來, 産品侵權可能性極大, 而對方的目的是以收取權利金爲主, 我方應慎重考慮與對方和解, 支付權利金。
(2) 從産品變更設計著手, 盡可能將可能侵權或不確定之處另做設計, 避免侵權。
(3)尋找美國專利弱點及漏洞, 回到USPTO查該專利申請過程中有無不當及瑕疵,搜尋USPTO在引證在先技術是否有漏掉相關重要文件, 如有, 可以考慮向USPTO提出複審, 或準備在談判或訴訟中使用。
美國對于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美國對于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大致分爲2種:合理權利金(reasonable royalty)和專利權人因侵權人侵權所喪失的利益(lost profit)。同時,美國專利法第284條規定,在侵權人故意或其侵權行爲極端惡劣的情况下(例如在收到警告函後不采取相應的措施,還繼續生産銷售),法官可以加重損害賠償額至3倍。
美國專利侵權判定後除了損害賠償還有什麽後果?
在美國,當損害賠償不能單獨充分補償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失是,還可以發布禁令。
美國法律界定的侵權類型有哪些?
1.直接侵權, 任何從中國向美國出口産品的中國公司都可能捲入這種形式的侵權。
2.引誘侵權, 美國法律對專利的保護相當嚴密。雖然中國公司可能僅在中國生産和銷售産品,但如果其産品出口到美國,該公司仍然可能遭到起訴。 即使中國公司本身幷未出口商品,但如果將産品銷售給其他公司,由其他公司將産品出口到美國市場,中國公司仍可能要承擔間接侵權責任。
3.協助侵權,在某些情况下,中國公司如果協助他人直接侵權,向美國銷售或出口侵權産品使用的原件或材料,可能要承擔另一種形式的間接侵權責任,通常稱爲“協助侵權”。
如果美國專利權人.未對專利發明作出專利標示,那麽對專利賠償會有什麽影響?
《美國法典》第35編第287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通過對專利發明作出專利標示,或者正式告知侵權人有關專利情况的方法,履行專利通知義務。如果專利權人沒有實施上述行爲,就無權獲得任何賠償。進一步來說,在專利權人發出警告函通知侵權人的情况下,也僅得就通知作出之後所爲的侵權行爲獲得賠償。然而,應注意這種限制不適用于方法專利。因此,專利權人無須就方法專利的侵權情况向侵權人爲通知義務,而且可以從侵權發生之日起獲得賠償。此外,沒有實施其專利的專利權人要獲得賠償無須履行專利標示或通知義務。
如何判定惡意侵權行爲?
判定惡意侵權的證據可以是,被控侵權人知道他人的專利權後,是否有實行正當的注意義務(Due Care)以避免侵害他人的專利權,包括是否詢問專利顧問的專家意見(expert opinion),是否努力進行回避設計(Design Around)等。如果采取了正當的注意義務,即使證明確有侵權事實,也屬善意(Good Faith)的行爲。
什麽是美國專利濫用原則?
在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以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可以受理專利案件審判。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受理涉及美國關稅法337條款的進口商品知識産權糾紛,但是其管轄權一般要比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的管轄權寬,因爲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管轄權是對物的管轄——只要有侵權産品進入美國海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對此産品有管轄權。而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的管轄權是對人的。因此,即使中國企業在美國沒有侵權行爲,但因爲其出口到美國的産品侵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其侵權産品有管轄權,但是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就很可能沒有管轄權。 聯邦地區法院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專利侵權訴訟所提供的救濟也有所不同。聯邦地區法院可判决賠償專利所有人的經濟損失,包括損失的(遞增的)利潤和合理的專利許可費,幷可下達禁止令以阻止侵權人進一步生産、使用、銷售或進口侵權産品。相比之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則不會判决賠償經濟損失,但可以下達排除令,禁止侵權産品進入美國市場。
在美國侵權訴訟中,涉及專利濫用的類型有哪些?
在美國侵權訴訟中,涉及專利濫用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搭售、協議限制交易、一攬子許可、使用費過高、就過期專利收取使用費、拒絕許可等。
在美國侵權訴訟中,涉及專利濫用的類型有哪些?
發生侵權行爲時,專利權人一般向聯邦地區法院起訴涉嫌侵權的一方。但聯邦法院幷不是知識産權權利人控告侵權行爲唯一的選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也是專利權利人可以選擇的起訴侵權行爲的機構。
哪些申請不可以向USPTO提出PPH請求?
臨時申請、植物申請、設計申請、再頒申請、複審程序,以及涉密申請均不可以提出PPH請求。
USPTO對外觀專利申請的圖片和照片有何要求?
(1)圖片或照片是否滿足美國專利商標局對正式圖片的要求;
(2)圖片或照片對外觀設計的描述是否足够清楚,以便審查員可以確定其外形;
(3)外觀設計的各個視圖是否與該外觀設計的每一個特徵相一致。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管轄權是什麽?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the United States Court of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簡稱CAFC,屬美國聯邦法院系統,是13個巡迴上訴法院之一,住所設于哥倫比亞特區華盛頓。CAFC在13個上訴法院中是最晚成立,也是最獨特的一個,因爲和其他12個巡迴上訴法院不同,其管轄權是基于案件的事項(subject matter)而不是地理位置來確定的。CAFC最爲人熟悉的職能是作爲對專利確權、侵權訴訟的專屬上訴法院。它受理來自美國專利商標局(PTO)的關于專利審查案件、美國聯邦地區法院(DCT)專利侵權案件、和來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337調查"案件的上訴。自其成立以來,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審理的案件大約有三分之一涉及專利。CAFC關于專利案件的許多重要判决在美國專利制度的發展中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然而,CAFC管轄的案件幷不限于專利。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同屬知識産權範疇的商標和著作權的相關案件,CAFC不具有管轄權。